广东法普盾律师事务所声明
近日,有受害当事人联系到我所,让我所了解到有不法分子冒用我所名称,通过抖音等网络平台和微信进行联系,冒充我所律师及员工的名义与当事人进行法律业务服务的洽谈骗取钱财。
经查,上述不法分子并非我所人员,该不法分子冒用我所名称的行为不仅严重损害我所商誉,更已经涉嫌违法犯罪。
在此,我所对冒用我所之名义进行欺诈的非法行为予以强烈谴责,并为维护我所合法权益和保护社会公共权益特发如下声明:
一、本所没有同意或授权企业及个人以“广东法普盾律师事务所”及其人员的名义进行的法律业务等商业行为和虚假宣传行为。
二、针对不法分子冒用我所名称的行为,我所已经准备依法向公安机关报案。我所再次申明,凡是冒用我所及我所人员的名义进行任何欺诈行为的单位或个人,一经查出,我所将追究其民事及刑事法律责任。
三、目前我所为任何企业或个人提供的服务均系通过公帐收款的方式进行结算,不存在任何以私人账户进行收付款结算的行为。
四、特别提醒公众注意,在商务及民事行为中,请谨慎核实对方的主体身份。如发现有人冒用我所或我所人员名义实施欺诈行为,请立即与我所取得联系并向公安机关报案。
特此声明!
广东法普盾律师事务所
2024年 5月 17 日